徵才機關 | 國家文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十職等 |
職稱 | 研究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8~2023-02-13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薦任第九職等主管以上職務,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九職等主管以上合格實授滿3年,並具有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國內外各大學校院以上畢業,具有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以上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或曾銓敘審定相關職系有案。 (三)具備3年以上培訓相關工作經驗與知能。 (四)具有英文能力,且聽、說、讀、寫流利。 (五)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平均每分鐘中文輸入至少30個字),熟悉window office軟體。 |
工作項目 | 公務人員培訓業務、英語訓練課程及國際交流等相關事務。 |
工作地址 | 國家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通信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註記應徵職務,於112年2月13日前寄達本學院(以本學院警衛室收受時間為憑),連絡電話:26531690吳先生。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數名參加電腦中打測試及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通知參加電腦測試及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名額: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時,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惟參加面試者,如面試結果均不符合業務需要,得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