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3~2023-02-10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 市場修繕工程等行政相關業務。 (二) 公有市場耐震補強工程。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9樓) |
聯絡E-Mail | ting617@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聯絡人:陳科員 (二) 連絡電話:07-3373177 五、 報名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1. 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 2. 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3.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4. 上傳資料應包含: (1) 甄選報名表1份(報名表如附件),報名表請如實填具,並請報名人員將報名表連同下方資料一同掃描上傳。 (2) 現職派令。 (3) 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土木工程」職系職務審定函) 。 (4)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 考試及格證書。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 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辦理,請檢具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於徵才有效期間內逕寄本局人事室辦理,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1. 應檢具資料: (1) 甄選報名表1份(報名表下載路徑:http://edbkcg.kcg.gov.tw-人事徵才),報名表請如實填具,並請報名人員將報名表連同下方資料一同掃描上傳。 (2) 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土木工程」職系職務審定函) 。 (3)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書寫簡要自述並經本人簽章)。 2. 郵寄資訊: (1) 收件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陳科員(07-3373177)。 (2) 地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9樓。 (3) 信封請註明「應徵市管處工程股技士」及白天聯絡電話。 六、 注意事項: (一) 初審合格者,本局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通知參與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二) 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如非高雄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現職人員者,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得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 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六) 人員之應繳報名資料如需寄回,請檢附回郵信封,俾憑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