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08~2023-03-13 |
資格條件 | 1、現職為消防隊員職務以上者。 2、具有警察人員消防類科考試及格依法取得任官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火災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工作。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 |
聯絡E-Mail | hannah0708@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2吋彩色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2、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請依序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請掃描成A4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無則免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4、聯絡電話:(03)9365027轉2103李小姐。 5、本職缺正取名額1名,另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責程度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止;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