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2-06-15~2022-06-20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商管財經相關科系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1.綜合所得稅服務區業務。 2.房地合一稅簡易案件收件及審核業務。 3.機關團體利息免扣繳、非扣繳協辦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 |
聯絡E-Mail | nh19851@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1.個人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資料各乙份,於111年6月20日以前以掛號郵寄至「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綜所稅課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汪先生,電話:03-5585700轉201。 (二)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2,425元整(約4等250薪點)。 (三)本次公開徵選,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111年7月1日(111年7月1日後到職者,依實際到職日起算)起至113年6月30日(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