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6-22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6-16~2022-06-22
資格條件 1.需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港區水陸域環境及植栽維護、漁港機電設施保養、船席調配、港區消防系統管理保養。
工作地址 興達漁港(依機關業務需求可機動調度至前鎮漁港支援)。
聯絡E-Mail mrhan@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貼妥近3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日間與夜間聯絡電話、電子信箱、聯絡住址)。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訓練證明或工作資歷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文件請使用A4紙張,每份影本請於空白處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
二、報名方式:
1.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下列期限內,檢具上開資料,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郵寄至「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後棟3樓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辦理興達漁港管理業務」。
2.資料不全或未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3.個人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已錄取人員則由候補人員遞補之。
三、報名期限:自111年6月16日(星期四)起至111年6月22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四、聯絡方式:電話:(07)799-5678轉1810,韓先生。
五、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由本局擇選通知面試(必要時筆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候補方式:除正取進用1名外,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僱用待遇:月支280薪點(280 * 129.7 =36,316元)
八、僱用期限: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並報到任職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備註:1.經書面審查資料,初審不合格、未獲擇選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經甄選錄取人員,應於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可確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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