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徵求 約僱助理工程員~2023-01-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助理工程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26~2023-01-0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理工相關學科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具有甲級鍋爐、第一種壓力容器、固定式起重機、廢棄物處理、空氣污染處理及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負責垃圾焚化相關業務設備之操作運轉(如焚化廢氣汙染防制設備、鍋爐及附屬設備、壓力容
器、廢氣監測、固定式起重機……等)。
2.焚化垃圾相關設備現場運轉狀況巡查、記錄表抄填、警報狀況排除及架橋清理等(如飛灰輸送
機、底渣、垃圾進料、袋濾式集塵器、半乾式洗煙塔及汙水處理廠等之設 備)。
3.緊急狀況處置。
4.需配合任務調整調派及可輪班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聯絡E-Mail kg963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2年1月3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或email至kg9633@gov.taipei(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工程員職務」),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請勿寄送紙本):(1)個人履歷(所附之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服務證明文件影本(無可免)、(4)專業證照影本(無可免),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提供資料不齊全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7961833轉220秦組長(業務相關)或343陳小姐(徵才作業相關)。
三、報酬:支280薪點,約新台幣3萬6,316元。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1年地方特考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
五、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約僱期間經本廠考核表現優良者列入本廠約僱人員資料庫,相關職務出缺時得不經徵選優先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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