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3-04-10

徵才機關 桃園市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31~2023-04-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3、須熟悉電腦操作處理等技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彈性加班,具6個月以上戶政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受理戶籍登記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視情形配合主管業務指派)。
工作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長安路二段236號四樓(桃園市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於112年4月10日下午5點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蘆竹區長安路二段236號四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甄試項目:(1)中文打字20%。(2)面試成績80%。
4、視甄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5、本次甄選職缺係同仁請假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7月20日止,如於僱用原因消失或請假人員提前銷假上班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本職缺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每月薪酬約新臺幣36,316元。
7、聯絡電話:03-3226227#210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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