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6~2023-01-18 |
資格條件 | (一)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國民中學 (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應具備職業小客車(含)以上之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一) 首長公務車輛駕駛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每月薪資33,500元。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12年1月18日(三)下午5時前,將下列資料送達本會(親送或郵寄皆可),請自行衡酌郵件遞送時間,逾期不予受理。收件人請寫臺北市議會並於信封上註明「駕駛」;甄選方式為書面審理,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會得以從缺。聯絡電話:(02)2729-7708#4206葉先生;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檢附資料如下: (一)履歷表(格式如附件,下載網址如下:https://www.tcc.gov.tw/news_link.aspx?n=13544&sms=12315。 (二)公立醫療院所出具之3個月內一般體格檢查表正本。 (三)脫帽半身照片2吋1張(須貼附於履歷表上)。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畢業證書影本。 (六)職業小客車(含)以上之駕駛執照影本。 (七)退役證明(曾服兵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