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05~2022-09-1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以上畢業。 2、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秘書室登記桌及綜合業務。 2、公務出國報告案、創意提案、委託研究計畫案、知識管理平台業務窗口。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一號9樓) |
聯絡E-Mail | lin_57522@tf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詳填學經歷、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於111年9月12日前寄達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編號A020170約僱人員),亦可以電子郵件寄至lin_57522@tfd.gov.tw信箱(主旨為應徵秘書室職務編號A020170約僱人員,相關證明文件請以附加檔案傳送,並請於傳送後來電02-27297668轉分機6708林科員確認),逾期恕不受理,如有工作之相關內容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085秘書室吳股長。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職務係本局書記,職務編號A020170職缺,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候用),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科增列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另錄取人員每月按22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月支新台幣28,534元,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