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徵求 工程員~2019-12-17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水利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12-06~2019-12-17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土木、水利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公務人員普考或特考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水利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水資源開發相關計畫、保育、養護、及水利工程施工監造等事項。
2.各標的用水分配、調度、仲裁、移用補償及水權登記、溫泉水權登記與管理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機關所在地)及本局各轄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2.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初任公職及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以上均影本)。請於108年12月17日前掛號郵寄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人事室陳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4.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聯絡人:陳小姐 03-4712001#802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