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救生員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其他人員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17-03-29~2017-04-11 |
| 資格條件 | 報名資格:性別不拘,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未曾有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 (二)需持有經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海軍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等單位其中之一檢定合格、合法之救生員證,且證件尚在有效期限內者。(未能依規定繳交驗證者,取消僱用資格,不得異議。) (三)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 |
| 工作項目 | 詳如簡章附件1 簡章請至本校網頁下載 http://210.60.224.3/latestevent/Details.aspx?Parser=9,5,238,236,,,3459 |
| 工作地址 |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台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 (二)僱用期間:106年5月02日(二)起至106年10月31日(二)止,以實際上班時數支薪。 報名日期、地點: (一)報名時間:106年4月11日(星期二)前上班時間親自報名或郵寄。(郵件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地點:國立北門高中人事室(台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三)聯絡電話:06-7222150#281。 應徵表件:(報名時驗證,影本留存)。 (一)甄選報名表1份詳如附件2。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份證影本。 (四)合格救生員證件、相關專業證照。(正本驗畢發還,需繳交影本一份存參)。 (五)切結書1份詳如附件3。 甄選方式:口試:依工作態度、溝通表達、專業知能、相關專業證照等項評定。 甄選時間、地點: (一)106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30~17:00 (依序面談)。 (二)國立北門高中體育組二樓(視聽教室)。 ※請注意,證件與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