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最高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2-12~2019-02-27 |
資格條件 | (一)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3個月)。 (二)性別:不拘。 (三)資格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2.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者,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尤佳(具原住民身分者、中低收入戶者,優先錄取「需提供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一)公務車駕駛及車輛維護工作。 (二)環境清理維護。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最高法院(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請於108年2月27日下午5時正前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6號最高法院事務科鍾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二)應檢附證件(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5)最近3個月內由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 備註: 1.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並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2.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另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未獲遴選錄取或逾期報到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聯絡人鍾小姐,聯絡電話02-2314-1160轉6109) 3.相關報名填寫表件資料,請至司法院(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415989)或最高法院網站(http://tps.judicial.gov.tw/ms_news/index.php?mode=detail&SEQNO=415989&CLASSID=e)下載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