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19-08-20

徵才機關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19-08-15~2019-08-20
資格條件 1..設籍本鄉之鄉民。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體力足以勝任指派之工作。.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土木工程學系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具備一般性文書處理能力。2.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3.具公務機關約僱人員、臨時人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業務。2.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工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安朔村復興路9鄰1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108年8月20日前採通訊報名(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應徵財經課約僱人員」),逾期恕不受理。二、應備證件:1.公務人員簡歷表(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2.身分證正反面。3.最高學歷證件。4.專長證明文件5.其他相關有利徵選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裝訂成冊。三、僱用期間至108年11月19日止。四、本次徵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五、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徵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六、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所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依限報到。七、寄送地址:臺東縣達仁鄉公所人事室收(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復興路9鄰14號),聯絡電話:(089)702249分機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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