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3-05~2019-03-11 |
資格條件 | (一)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經高等考試或同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尤佳),具社會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社區發展。 (二) 中低收入戶及中低兒少生活及教育補助。 (三) 災民收容安置、災害救助。 (四) 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業務。 (五) 全區0-6歲幼兒津貼補助。 (六) 全區區民意外保險。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地址: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
聯絡E-Mail | shrimp@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108年3月5日至108年3月11日止。 (二)報名地點:本所人事室 (三)報名方式: 1、填寫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下載)。 2、繳交身分證、現職服務機關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及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全民英檢證書(含其他英語檢定證書)或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證書(無者免附)等影本各1份,依序裝訂成冊。 3、一律採通訊報名,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請註明個人日間聯絡電話、手機,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高雄市永安區公所人事管理員收】。 4、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受理後除申請退還者外,概不退還;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者,均不予錄取。 5、聯絡電話:(07)6912716分機230何小姐。 (四)甄試方式與程序: 1、口試(面談)。 2、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五)錄取名額: 1、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2、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經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3、正取人員將由本所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所報資料證件亦不退還,如有需要退件者請於報名時自附回郵信封(含郵資),本所將於甄選後寄回。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