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徵求 觀護佐理員~2018-12-21

徵才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觀護佐理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5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8-12-13~2018-12-21
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專以上學歷,擅長溝通、配合度高。
2、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3、經公立醫療院所體檢合格,身心健康足以勝任指派工作,認真負責,可配合業務夜間或假日輪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4、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5、非現職公務人員,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6、非本署機關首長或其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7、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並無前科紀錄者。
(二) 優先錄取條件:
1、具觀護佐理員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觀護實習200小時以上者。
2、無觀護佐理員工作經驗以社會工作、教育、心理、輔導、法律、犯罪防治、人力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或有相關實務經驗者(需檢附相關資料)。
工作項目 1、協助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之開發、接洽、協調、聯繫,以及安排機關(構)說明會。
2、協助建置社會勞動人卷宗資料。
3、協助社會勞動說明會或個別說明,向社會勞動人說明其權利義務,釐清疑義,並瞭解社會勞動人之專長、身心現況及執行相關事項等。
4、依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需求,協助安排適宜之社會勞動人至指定機關(構)報到。
5、協助追蹤社會勞動執行情況,到場訪視並填載紀錄。
6、遇有社會勞動人違反「履行社會勞動應行注意及遵守事項」或其他突發事故時應陳報並填載紀錄。
7、社會勞動人依規定履行完成或未履行完成,應檢視執行社會勞動累計時數或蒐集相關文件,核對登錄電腦資料,提供觀護人依其情況簽報檢察官核准結案。
8、其他執行社會勞動之相關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9、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於107年12月21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或親送。
(二) 請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署官網下載範本以A4直式橫書電腦打字並自行粘貼最 近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A4規格影印)
3、男性請檢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4、有效之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
5、其他電腦專業證照或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
(三) 收件地址:385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新竹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壹股收,並請務必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新竹地檢署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
*資料未齊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 聯絡人:觀護人黃喬穎小姐,連絡電話:03-6677999分機6016
(五) 其他:
1、僱用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為一年一約,任職滿一年經考核成績優良者得優先辦理續僱)。
2、薪資:月薪30000元、年終獎金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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