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17-11-16

徵才機關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7-11-13~2017-11-16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戶政職系各該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留職停薪者請勿報名)。
(三)熟悉公文處理及戶政經驗者優先錄用。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事者;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1.一般戶政業務(各類戶籍登記申請案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
聯絡E-Mail clhr1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採通訊、親送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英檢合格證書、身分證正反面等資料影本各乙份,所應附證件請檢附齊全,以作為審核依據,信封上請註明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合者約談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上述資料請於106年11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人事室收或親送。備註:本次甄選正取一名、備取一名。〈應徵者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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