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22~2023-03-03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電力、機電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電業法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業務。 二、與台電協調電力系統配置、電廠設置及輸配電設施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9樓) |
聯絡E-Mail | ting617@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人:陳科員。 二、連絡電話:07-3373177 *僱用期間: 本職缺係技士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性質,代理期間為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屆滿日(112年8月31日),倘留停人員申請提前復職,自復職之日起無條件解除約僱契約。 *報名方式: 一、本次甄選採紙本報名,請填寫「甄選報名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各1份如附件(請用電腦登打,並將登打完成之甄選報名表word檔寄至承辦人信箱ting617@kcg.gov.tw,另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免寄電子檔),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本局人事室辦理。 二、紙本檢附文件中,請務必檢附下列表件: (一) 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以上證件請送影本、依序排列裝訂,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三、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局人事室辦理。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掛號郵寄資訊如下: (一) 收件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陳科員(07-3373177)。 (一) 地 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甄選方式:經審核資歷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經通知面試,未克出席者視同放棄。 *備註: 一、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三、甄選結束後報名資料如需寄回,請檢附填妥收件人之回郵信封,俾憑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