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徵求 約僱技術員~2023-01-3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17~2023-01-30
資格條件 (一) 大專畢業。
(二) 具備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水電(通訊)設備、園藝(魚池)暨監視器維護及核銷。
(二) 消防暨建物安全申報及核銷。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台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聯絡E-Mail ah512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檢附應備表件於112年1月30日(星期一)前以email方式寄至ah5120@gov.taipei(主旨上請註明【應徵總務組 約僱技術員】);逾期不予受理、所寄資料恕不退還,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人事室。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及自傳為A4規格)。本中心網址:http://www.tiec.gov.taipei/
(三)報名表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妥適 1.報名表(請貼妥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無則免付)
(四)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五)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六)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布於本中心網站首頁,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附則: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2.成績如未達錄取標準﹙80分﹚,本中心得斟酌從缺錄取。3.本職務應配合中心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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