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課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增列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12~2022-10-20 |
資格條件 |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2.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者。 2.具電腦操作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需配合假日出勤及晚間加班者。 3.具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或劇場/團行政工作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城市舞台主合辦演出業務。 2.辦理城市舞台整建後重新開館活動及會員招募行銷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代理之人員娩假及留職停薪結束辦理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6月30日)。 工作待遇: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 36,316元),需另扣除勞保勞退及健保自付金額。 工作地址: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
聯絡E-Mail | bk7681@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履歷表(須貼照片)2.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相關工作訓練證明)以上請依序掃描成PDF檔案於111年10月 20 日前上傳至人事行政總處徵才系統。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處網站。本職缺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相關工作內容請電洽林課長,電話02-25775931分機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