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30~2023-02-0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3.具政府採購等行政經者尤佳。 4.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北區地方創生青年團隊輔導相關業務。 2.世界客家博覽會地方創生展區相關業務。 3.永續發展行動計畫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
聯絡E-Mail | 1000691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證明影本,於112年2月2日前送達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公共參與科約僱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youth.tycg.gov.tw/),請逕自上網查詢;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須退回相關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3、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2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為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1日,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6、聯絡電話:03-4225205#2001人事室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