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約僱人員中級職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15~2022-07-20 |
資格條件 | (一)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或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規定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表演團體演出接洽、技術場勘、演出執行之前台督導等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265號) |
聯絡E-Mail | hono@mail.cy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有意願者請檢具臨時約僱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如附檔)、國民身分證(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以上請均以A4規格影本並依序裝訂,於徵才截止日下午17時前逕送或郵寄送達「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約僱人員」與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電話:05-3628123分機218.220。 (二)1.資格符合者,本局逕書面審查資歷或擇優通知面談,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2.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三)其他: 1.待遇: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臨時聘僱人員進用要點之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台幣36,316元)。 2.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計畫執行結束止(契約至111年12月31日止),惟如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消失或經費來源不足即無條件解僱。 3.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4.僱用期間之權利義務,適用嘉義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