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社會工作師(職務編號A620050、A620130、A640070)~2022-09-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師(職務編號A620050、A620130、A640070)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9-05~2022-09-12
資格條件 1、 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成人保護、性侵害及兒少保護等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
聯絡E-Mail 1003368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二)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及簡要自傳),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備妥下列資料掃描上傳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及銓敘部歷年審定函影本。4.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如獲英語檢定通過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三、除正取3名外,另增列候補6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115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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