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2~2022-08-31 |
資格條件 | 1、須為「新北市」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2、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3、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4、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5、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
工作項目 | 1、出納。 2、財產暨非消耗品管理。 3、消耗品管理。 4、處長特別費、公務行動電話核銷暨管理。 5、加班費申請及核銷。 6、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有意願調任本處服務者,請於111年8月31日前檢附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秘書室(以郵戳為憑,信封面應註明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工友徵選): (1)甄選報名表1份。 (2)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非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者,請勿投遞履歷** 2、報名文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通知面試。 3、經書面審查資格,擇優通知面談徵選,未獲面談者,不再另行通知。 4、視面試成績選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應徵者如均不合適時,本處得從缺。 5、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6、未獲面試者,書面應徵資料不予返還。 7、經評定為錄取人員者,由本處向其機關辦理移撥。 8、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7669秘書室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