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2等約僱人員(書記職缺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另得酌列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18~2021-11-24 |
資格條件 | 一、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能力。 三、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強。 五、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規定及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籍登記等相關戶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地方特考五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約計111年3月下旬)。 薪資標準:2等約僱人員20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24,940元整。 檢具資料: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戶所公告下載使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6號高小姐收(110年11月24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2等約僱職代」)。 二、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所得增列1名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期限為1個月。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9655656分機209高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