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9-07~2020-10-31 |
資格條件 |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文書處理。 (二)辦公環境清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 |
聯絡E-Mail | safe@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支報酬新臺幣25,365~34,375元;請於109年10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06227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行政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最近3年考核、受訓及獎懲相關資料影本。 6.相關證照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三)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者,恕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四)本廠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後補名額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廠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五)聯絡人:本廠行政室保防管理員羅國方,聯絡電話:(02)2735-6980#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