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1-27~2021-02-0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2.具汽車駕照尤佳,並能獨立作業設施巡查業務。 3.善於對內協調及對外溝通、有耐心且具學習精神及服務熱忱者。 4熟悉網路、通訊社群軟體(如line、juiker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 5.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6.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處轄管年度勞務或植栽委外契約案招標及履約業務。 2.辦理本處轄管設施委外經營採購案招標及履約業務。 3.本處轄管環境清潔、設施經管、維護、巡查、修繕請購(開口除外)、清新潔淨、旅遊秩序、防災、緊急應變、意外通報等業務。 4.水域遊憩活動督導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6.僱用期間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三級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考試錄取分配人員逾期未報到或未獲分配,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白沙鄉及西嶼鄉轄區 |
聯絡E-Mail | per-may0828-ph@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2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及個人照片)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處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請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或將(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及經歷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限時掛號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澎管處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請詳細註明手機號碼及上班時間聯絡方式〉,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等字樣。 2.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每月支報酬250薪點,新臺幣3萬8,875元整(另需扣除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5.聯絡電話:(06)9216521分機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