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 有效期間 | 2021-06-16~2021-06-21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汽車駕照尤佳,並能獨立作業設施巡查業務。 3.善於對內協調及對外溝通、有耐心且具學習精神及服務熱忱者。 4.熟悉網路、通訊社群軟體(如line、juiker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 5.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6.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處轄管遊憩區經管業務。 2.辦理本處轄管遊憩區清潔執行及預算控管。 3.辦理綜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4.本職缺為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考試錄取分配人員逾期未報到或未獲分配,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 |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白沙鄉及西嶼鄉轄區 |
| 聯絡E-Mail | per-may0828-ph@tbro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6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註冊並填寫完整履歷及學經歷資料(含個人照片)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處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請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2.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每月支報酬250薪點,新臺幣3萬8,875元整(另需扣除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5.聯絡電話:(06)9216521分機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