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會計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為6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20~2021-05-03 |
資格條件 | 一、具會計、商學等相關科系碩士學位且畢業後有工作年資二年以上者,或大學會計、商學等相關科系畢業且畢業後有工作年資三年以上者,或專科會計、商學等相關科系畢業且畢業後有工作年資五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含EXCEL、WORD、POWERPOINT等軟體)。 三、無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6條所列不得聘用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平鎮工業區服務中心-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26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務係依「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聘用,依該辦法規定自第4職等本薪1級起薪,月薪約3萬7千元,有年度考核及升遷制度(不適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意者請檢具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報名表及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moeaidb.gov.tw)、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於110年5月3日前限時掛號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7樓,經濟部工業局人事室易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平鎮工業區服務中心會計員」,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報名,報名資料亦不退還。 二、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甄試,甄選方式如下: (一)原則擇遴12人參加甄試。 (二)甄試日期:預定110年5月中旬。 (三)甄試地點:經濟部工業局平鎮工業區服務中心。 (四)甄試分為筆試及面試二種,筆試成績比重與面試成績比重各占50%,筆試測驗時間為70分鐘,筆試科目以初級會計學為主要範圍。 三、錄取人員(含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一)正取人員:本甄試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依序錄取分發服務單位;錄取人員應於收到錄取通知書所載日期內,攜帶報到通知單及資格證明文件正本至分發單位辦理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單位、延期分發、保留資格或拒絶分發。逾期未報到者,喪失其錄取資格。如有不可歸責於被通知報到者之情事,致無法於前述期間報到且經『經濟部工業局』事先同意遲延報到者,不在此限。錄取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經發現不合格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備取人員:本甄選備取人員名冊自甄試結果公告日起6個月內有效,遇有錄取人員未報到時,由本局視需要依備取名冊分數高低順序通知遞補,備取人員收到遞補通知後,應攜帶報到通知單及資格證明文件正本至分發單位辦理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單位、延期分發、保留資格或拒絶分發,未經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逾期未報到者,喪失其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