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10-12~2020-10-1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試算表編輯軟體。 三、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備良好溝通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收發及傳遞。 二、聯絡委員、專家及會議安排準備。 三、協助請領工程技術鑑定業務相關費用。 四、採購稽核檢舉信箱、民眾檢舉案件分案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上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pcc.gov.tw/公告事項下點選「應徵者履歷表單」),下載應徵者履歷表單後依格式填寫(含照片)、最高學歷證明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以郵寄或送達本會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林昀靚 小姐 收(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請註明「應徵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臨時人員職務」,逾期或未註明者不予受理。 (二) 薪資:每月新臺幣25,000元整(含自付勞健保部分)。 (三) 請於109年10月16日下午5點前寄至或送達本會,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與白天聯絡電話,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得由備取人員遞補。連絡電話:8789-7541 林昀靚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