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資源班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23~2021-08-02 |
資格條件 |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學士學歷以上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0條及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或修過特教三學分者。 五、曾任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輔導員)者。 報名本次招僱之應試者,如具身心障礙身分並持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且符合本 僱用需求及標準者,得優先列入僱用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資源班行政助理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如附件1工作手冊)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輔導室(臺南市玉井區中山路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呂敏菁主任 聯絡電話:06-5741101分機621 餘招僱資訊詳如「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招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簡章」,本校網站(http://www.ycvs.tn.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