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2-26~2021-03-03 |
資格條件 | 1、警察專科學校、警察學校畢業經消防訓練合格,現職為消防隊員職務以上者。 2、具有警察人員消防類科考試及格依法取得任官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工作。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 |
聯絡E-Mail | ccya@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110年3月3日報名截止。 2、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 (2)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請掃描pdf檔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連絡電話:(03)9365027轉2102游小姐。 5、本職缺正取名額1名,另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