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0-09-24~2020-09-29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備機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一)工商行政及工商普查(含工廠校正暨營運調查)業務。 (二)協辦市場、攤販、住宅及國宅發展、觀光、簡易自來水、法院公告揭示及養工處PFI路燈養護系統等業務。 (三)年度高雄市清淨家園社區營造計畫受理申請窗口。 (四)協辦農業相關業務及文書綜合處理(含新聞稿)。 (五)1公頃以下公園委託里辦公處清潔維護工作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2樓) |
聯絡E-Mail | k89417@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作業,意者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檢附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影本須註記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 1.外補甄選資料表(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nanzih.kcg.gov.tw/)。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無則免付)。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受理(不另行通知補件),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四)注意事項: 1.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1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4.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聯絡人:高雄市楠梓區公所人事室邵小姐或高主任,鄭課長。電話:07-3517121分機292或290,分機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