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0-03-16~2020-03-23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以上且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任現職或同序列職務不滿1年者,依規定不得辦理外補陞任),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出納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十四鄰三之一號)。 |
聯絡E-Mail | g05@tc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09年2月27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1. 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及個人大頭照等資料。 2. 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 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上傳資料: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 6、其他相關經歷(證書)證件(無者免附)。 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甄選方式:本次甄選職缺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四)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備註:聯絡電話:037-542255#166人事室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