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10-30~2020-11-0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大學以上畢業者;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 2.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4.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 5.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民申請複丈案件、地籍測量相關業務及上級長官交辦事項(本職缺工作需外業測量,非屬內勤性質)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109年11月5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經歷等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第二課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57)。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期通知辦理甄試,依甄試結果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錄取人員,於僱用後1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僱。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候補期間本所另有技士、技佐出缺通知遞補。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0年3月)。 (六)月薪:約新臺幣34,9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