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0-11-18

徵才機關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0-11-12~2020-11-18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系所畢業;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情事者。
3.具電腦維修及Word、Excel及網際網路等基本資訊能力者。
4.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年齡未滿65歲。
5.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6. 具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秉承綜合高中學程主任之指導辦理資訊技術學程各項教學設備業務。
(二)依據主管機關資訊與網路之技術標準與規範,協助管理本校網與各項資訊設備之使用。
(三)遵照學校相關內控規定,協助校園資訊設施使用效率查核,並善盡學校資料庫管理職責。
(四)依規定定期參與資訊工程與安全政策、作業系統、多媒體系統、通信與網路架構等之增能研習,以強化工作執行之本職學能。
(五)負責本校網路與資訊設備財產之保管及各項資訊安全措施之維護及檢查事項。
(六)負責本校資訊設備財產之定期清點,送修及報廢事項。
(七)負責資訊技術學程實習工場開門,工場關閉後之水電與門窗是否關閉等總檢查事宜。
(八)資訊技術學程實習材料之準備、分發、使用登記、報廢及其他處理事項。
(九)資訊設備維護保養之紀錄與登錄事項。
(十)資訊技術學程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及各項有關工安、實習日誌等填報資料之整理保管事項。
(十一)辦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文件:(1)甄選報名表1份、(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4)歷任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1份、(5)男性需加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1份、(6)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7)簡歷表正本5份。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於本校網站首頁重要消息http://www.hcvs.h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下載列印(甄選報名表及簡歷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三)本案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3)5322175轉253,孫先生。
(四)應徵資料,請於109年11月18日(星期三)前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並於上班時間內電洽本校人事室確認。
(五)先以書面審查再擇優個別通知進行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如需退還,請檢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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