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徵求 約僱人員~2020-11-24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0-11-18~2020-11-24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性別不拘。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經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工作項目 擔任本監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六甲區甲東里曾文街16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聯絡E-Mail tn2p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24日止,請以限時掛號將報名表件(以郵戳為憑)寄達本監人事室,信封註明參加「110年專案約僱人員」甄選及姓名,逕寄本監人事室 (地址:734045臺南市六甲區甲東里曾文街161號,聯絡電話:06-6987797分機107或06-6982116),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表、簡要自傳及簡章等表件請至本監網頁(http://www.tn2p.moj.gov.tw)自行下載使用。
(三)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或僱用原因消滅止。錄取人員經通知僱用,未於規定期限內報到,或報到時已不具甄選資格條件,均註銷約僱資格;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滿未獲僱用者,或僱用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僱用資格。僱用期限屆滿或遇僱用原因消滅、經費短絀、業務精簡或所佔職缺經上級機關另為其他處分或遇法令、政策修訂致無法進用時,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約僱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現行報酬薪點為124.7元*280點=34,916元。
(五)報名應附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疑義請詳閱簡章或聯絡本監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6-6982116。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