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
| 職稱 | 專門委員 |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26~2026-01-16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從事法制工作3年以上,並曾實際參與法案之研修。 (四)須具5年以上考績,且最近3年均為甲等。 (五)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及未符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公證法、提存法、商業事件審理法等相關法案之研修、規劃及督導執行事項。 (二)辦理司法院之國家賠償相關業務。 (三)推動本廳有關司法領域之科技應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裁判書電子化、電子債權憑證、電子送達等〕。 (四)辦理法規諮商、陳情、會辦公文之核稿及其他司法行政事項。 |
| 工作地址 | 司法院民事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考試方式:業務測驗(以電腦為之)及面談。 (三)報名方式: 1.請於115年1月16日前將下列資料逕寄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民事廳,廖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專門委員」等字樣),以郵戳為憑,不接受親自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使用銓敘部所定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提供自WebHR下載之版本)、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2)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證書。 (4)最近5年考績、獎懲影本。 (5)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業務測驗及面談。 2.聯絡電話:廖先生(02)2361-8577分機230。本次徵才,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