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徵求 醫事檢驗師~2025-12-1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醫事檢驗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5-12-11~2025-12-15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3.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檢驗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經驗】
符合其中一項者:(一)本院工作年資滿五年(含)以上。 (二)本院工作年資滿一年(含)及區域教學醫院以上五年。 (三)區域教學醫院以上八年。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於截止報名前掛號郵寄報名,或直接送交報名資料至本院人事室。信封外請註明報名應徵職稱。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
 1.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符合應具之資格條件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蓋章)。
 2.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及相關證照、證書影本
5.其他證書(如英檢證書)、年資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經歷證明(如【3年內(112年10月至114年11月)】臨床服務佐證資料列舉【(1) 擔任醫檢師工作期間輪值三班經歷(本院現職醫事檢驗師可免附);(2)緊急院級或(科)部醫療支援(本院
現職醫事檢驗師可免附);(3)擔任組長或以下幹部(本院現職醫事檢驗師可免附);(4)獲院內外優良服務績優獎項;(5)參與各項品質或流程改善活動事證及(6)推動院級或(科)部專案
性業務或改善計畫有具體成效者(附主管證明)】、教學【(1)獲優良教學獎項;(2)擔任各職類教學負責人及(3)擔任導師或臨床教師等師資證書;(4)擔任各類訓練授課者;(5)參與
研發創新教案等相關競賽及(6)參與研發創新教案(附單位直屬主管證明)】及研究【(1)參加學、公會非期刊性論文發表 或競賽得名及(2)期刊論文(限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等相
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郵寄地址: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人事室收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注意事項】
1.未依規定完整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辦理(不另行通知補件、資料恕不退件。)。
2.若本院已遴補合適人才,請恕本院保有用人權及徵才訊息下架權。
3.甄選結果公布於本院網站最新消息,屆時請自行上網查詢。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辦理檢驗科臨床業務。
2.配合業務需要輪值三班。
3.視工作需要調派臨床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檢驗科(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聯絡E-Mail 01229@png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06-9261151分機50115檢驗科范主任,或洽分機50727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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