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衛生局 徵求 約聘關懷訪視督導~2026-03-31

徵才機關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關懷訪視督導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6-01-26~2026-03-31
資格條件 一、 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7等3階(360薪點)】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
2. 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 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7等4階(376薪點)】
1. 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 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三、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四、 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五、 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工作項目 一、 社區關懷訪視員派案及整合性服務業務協調。
二、 辦理社區關懷訪視員個別及團體督導,並協助社區關懷訪視員調訓等事宜。
三、 負責或協助社區關懷訪視員處理困難個案,必要時協同社區關懷訪視員訪視。
四、 連結、開發、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五、 召開個案討論會及參與網絡聯繫會議。
六、 稽核社區關懷訪視員個案服務紀錄及品質。
七、 登載個案評估與服務紀錄,並依相關規定保存。
八、 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依業務需求派駐本縣二崙鄉、東勢鄉或斗六市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聯絡E-Mail yls1060@yls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5-7002155,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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