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徵求 約僱人員~2026-02-06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6-02-02~2026-02-06
資格條件 (一) 政府立案之大學以上畢業者(新聞、大眾傳播或廣電等相關領域畢業優先考量)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口齒清晰,具新聞、節目製播、新媒體等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經營管理、製作能力者尤佳。
(三) 具服務、學習、工作熱忱,具客服經驗佳。
(四) 具公文書製作、簡報處理能力,並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操作。
(五)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
工作項目 (一) 新聞採訪報導及專題製作。
(二) 節目主持(週一至週五7時至10時現場節目)。
(三) 接聽及通報路況。
(四) 臉書等新媒體小編。
(五) 公文處理、一般行政業務。
(六) 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臺新竹分臺(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389號)
聯絡E-Mail jing@pbs.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上申辦)、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及填具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至本電臺官網訊息布告徵才資訊下載)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5年2月6日前上傳完畢。
(二)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 聯絡電話:02-23888099分機5021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03-5500301分機2001林分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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