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2~2026-02-11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二)需具備機車及汽車駕照。(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1.辦理未登記工廠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輔導及審查。2.辦理未登記工廠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聯合會勘事項。3.配合經濟發展局辦理未登記工廠撤駁回案件聯合會勘。4.其他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 。(三)月薪:約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四)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每年預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決定繼續僱用與否。)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臺中市轄區。 |
| 聯絡E-Mail | a0051@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115年2月2日至 115年2月1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方式:將履歷資料等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黃小姐收(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環保局環衛科約用人員」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履歷:內容含基本資料、自傳、工作經歷(含任職機構及期間)、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及3個月內2吋照片1張,並註明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2.國民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文件。 (四)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面試配分比例包括對環保業務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20分。 (五)甄選辦法: 1.採公開甄選。2.針對身分證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履歷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 (六)經初審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經審核資格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八)錄取通知方式:於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通知當事人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十)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黃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66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