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技工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技工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2~2026-03-20 |
| 資格條件 |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技工及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庶務行政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一段46號、新竹市民族路109巷14號或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10之1號(華儲出口倉30號門2樓),擇一,於面談時商議。 |
| 聯絡E-Mail | i-chen.lin@bsm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 履歷表(請至本分局網站/徵才公告下載(網址: https://hsinchu.bsmi.gov.tw)。 2.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 最近5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5. 相關證照或獎懲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請於115年3月20日前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郵寄報名資料至「300新竹市民族路109巷14號 秘書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參加技工甄選」;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料不另退還。 三、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 四、本案承辦人:秘書室林小姐,電話(03)5427011轉7417。 五、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擇優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