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業務督導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5~2026-02-13 |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其中一款規定: 1.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及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2.具大專院校以上之學歷,且具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領域 2 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國內外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及人力資源相關科系一覽表如附件。 二、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按月提撥事宜。 2.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足額提撥。 3.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變更及領回事宜。 4.勞退違法案件裁罰。 5.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報酬:281-401薪點(新臺幣39,087元-55,779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薪,並依內部考核規定晉級、調薪。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文件: (一)新竹市政府辦理「115年度勞工退休金權益保障計畫業務督導員」甄試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網頁/訊息公告/公告/下載(網址: https://dep-labor.hccg.gov.tw/ch/index.jsp),請依格式填寫,附照片、親自簽名。】 (二)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自傳(以A4繕打或書寫,以不超過2頁為宜)。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五﹚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照、訓練或研究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六﹚汽機車駕照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115年2月13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退休金權益保障計畫業務督導員」。 二、遴選方式: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勞工及青年處將另行通知筆試或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三、面試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五、聯絡電話:03-5324900轉200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