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徵求 約用人員(業務督導員)~2026-02-13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業務督導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6-02-05~2026-02-13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其中一款規定:
1.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及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2.具大專院校以上之學歷,且具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領域 2 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國內外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及人力資源相關科系一覽表如附件。
二、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按月提撥事宜。
2.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足額提撥。
3.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變更及領回事宜。
4.勞退違法案件裁罰。
5.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報酬:281-401薪點(新臺幣39,087元-55,779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薪,並依內部考核規定晉級、調薪。
工作地址 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文件:
(一)新竹市政府辦理「115年度勞工退休金權益保障計畫業務督導員」甄試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網頁/訊息公告/公告/下載(網址: https://dep-labor.hccg.gov.tw/ch/index.jsp),請依格式填寫,附照片、親自簽名。】
(二)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自傳(以A4繕打或書寫,以不超過2頁為宜)。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五﹚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照、訓練或研究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六﹚汽機車駕照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115年2月13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退休金權益保障計畫業務督導員」。
二、遴選方式: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勞工及青年處將另行通知筆試或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三、面試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五、聯絡電話:03-5324900轉200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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