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深坑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25~2026-03-03 |
| 資格條件 | 甲方通知僱用乙方為非編人員乙方於新進時,應先經試用,試用期以三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契約,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依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任用標準每月薪資3萬2,450元整 1.高中職(含)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畢業。 2.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3.具機動性,能配合於夜間及假日輪值及臨時加班。 4.工作態度積極主動、高配合度、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Microsoft Office WORD及 EXCEL等且中文打字30字/分以上)。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7.具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8.其他行政協助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項目 | 1.民政災防課業務。 2.乙方接受甲方之指揮監督,並服從甲方工作規則與紀律及工作場所之調派,乙方工作事項由甲方視業務需要指派之。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2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履歷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如有其他證明文件請一併附在後面。 (二)報名方式: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備齊應檢附證件,於115年3月3日前寄達或115年3月3日下午5時前親送新北市深坑區公所秘書室收(222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 ,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臨時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送達均不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本次正取1人,備取1人,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中文打字測驗,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結果將於本所網站公告。 (四)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秘書室吳小姐,電話02-26623116分機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