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 職稱 | 技佐 |
| 職系 | 消防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8~2025-11-26 |
| 資格條件 | 1、具消防技術職系調任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智慧城市(委員會、推動小組、1+7領域推動小組徵案等)業務。 2、辦理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資訊組幕僚事宜。 3、辦理內政部應變管理資訊雲端服務系統(EMIC 2.0)教育訓練及其他配合事宜。 4、辦理本局數位治理推動小組。 5、辦理資訊系統AI導入運用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資通作業科) |
| 聯絡E-Mail | ch5300@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為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列共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4、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13⼈事室李科員,業務問題請洽資通作業科蔡股⻑(分機8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