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5-12-11

徵才機關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5-11-27~2025-12-1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 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各項社會救助業務。
2、辦理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新港鄉宮後村嘉民北路1號
聯絡E-Mail miche022663@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114年 12 月 11 日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近5年考績通知書,6.簡要自傳1份並簽名(600字以內,A4)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上傳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實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如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 如有疑問請洽電話(05)3742104分機321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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