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1~2025-12-14 |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政治、公共行政、社會、外文等相關系所畢業。 (四)、具選務行政經驗、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檢定及格者優先考量。 (五)、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AI工具應用。 |
| 工作項目 | (一)、身心障礙者投票權益保障、投開票所應用物品及協助國際選務交流等選舉行政相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中央選舉委員會(臺北市徐州路5號10樓) |
| 聯絡E-Mail | wan@ce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其他種類證照(無則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案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 (三)、聯絡電話:02-23565477 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