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徵求 科員~2025-08-10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31~2025-08-10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綜合⾏政職系」任⽤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員。
三、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之⼀,如具公務⼈員任⽤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具會計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熟悉政府採購法及主計相關法規。
六、具備Excel、Word及PPT電腦作業能力。
工作項目 一、派於主計室服務,辦理醫療藥品基金會計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主計室(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E-Mail 301407@mail.tyg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8⽉10⽇前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表件(逾期不受理):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徴本職缺採線上⽅式辦理,確認「我的履歷」(請註明聯絡電話)内容正確完整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證
明文件上傳【含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格、外語能⼒檢定資格證書、⾝⼼障礙⼿冊正反⾯影本等,無則免附)】。
(⼆)如尚未經銓審「綜合⾏政」職系有案或非「職組曁職系⼀覽表」內得調任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備取⼈員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
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事室,聯絡電話:03-3699721分機4554,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主計室:03-3699721分機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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