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警察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8-05

徵才機關 臺東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8-01~2025-08-0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68號1樓(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室)
聯絡E-Mail v2142@mail.ttc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及履歷表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白天可聯絡電話)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簡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應徵之職務)、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二)上述資料請於114年8月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履歷資料,至臺東市中山路268號(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室范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方式採口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撒銷錄取資格。
(五)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人事室,電話:(089)334142(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六)備註:本次甄選除正取壹名外,另可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壹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工作期間:自簽訂僱用契約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應即予無條件解僱。
三、工作時間:8時00分至17時00分(每日辦公時間8小時),周休二日。
四、月薪:三等230薪點,新臺幣32,614元(依臺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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