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3~2023-05-17 |
資格條件 | (一) 需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心理衡鑑(測 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性別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四) 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並能運用。 (五) 認真負責,服從性高;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六) 經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
工作項目 | (一)擔任心理師之角色:個別晤談、團體心理治療/諮商、訪視。 (二)辦理團體心理治療/諮商:視地檢署需求開辦不同類型團體(如:家暴、性侵、藥/酒癮、成長團體…等) 或外部資源聯繫轉介。 (三)辦理檢察署心理師及觀護等相關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本署第二辦公室(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56號)。 |
聯絡E-Mail | muguanh@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署聯絡人:鄭科長木源,聯絡電話(02)22616192分機6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