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5-17

徵才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3~2023-05-17
資格條件 (一) 需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心理衡鑑(測 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性別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四) 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並能運用。
(五) 認真負責,服從性高;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六) 經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工作項目 (一)擔任心理師之角色:個別晤談、團體心理治療/諮商、訪視。
(二)辦理團體心理治療/諮商:視地檢署需求開辦不同類型團體(如:家暴、性侵、藥/酒癮、成長團體…等) 或外部資源聯繫轉介。
(三)辦理檢察署心理師及觀護等相關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本署第二辦公室(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56號)。
聯絡E-Mail muguanh@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署聯絡人:鄭科長木源,聯絡電話(02)22616192分機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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